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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警方开展“禁传销 反欺诈”进企业活动

2020-11-30 21:02:51            来源: 人民法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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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防打击工作,主动作为,深入辖区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黑龙江建龙矿业有限公司、新时代水泥厂等多家企业,针对企业人员多,人员密度大,特别是财务人员接触流动资金多的特点,开展“禁传销 反欺诈”进企业活动。

  传销,以其传播速度快、隐蔽性强、跨度大、受损群众多等特点,逐步成为涉众型经济型犯罪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企业人员多,密度大,一旦有人参与到传销组织的,极易引起连锁反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威胁。在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进行宣传的过程中,经侦大队民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向广大群众详细介绍了传销的本质及危害,尤其对当下频发的新型网络传销的模式进行剖析,使广大群众能够清醒的认识到传销组织的危害,看清所谓的“分享经济”“共享经济”的实质。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投入到警民共建中和谐社会的工作中来。此次宣传在建龙厂区显着位置张贴宣传条幅30余条,发放传单300余份,参加学习员工150人,为企业员工答疑8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警方提示:

  传销的基本套路

    1、入门费:交钱入门成为会员购买商品,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2、拉人头:层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

    3、奖励诱惑:以下级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编辑: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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