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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量控大”吕梁交警深入开展酒驾查处行动

2022-05-30 06:36:20            来源: 人民法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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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止涉酒事故发生,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民辅警从辖区实际出发,全覆盖、无死角集中整治行动持续进行,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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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中,大交中队民辅警认真总结研判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措施,以定点设卡、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变换查处地点,确保精准打击。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区域、主要道路设置卡口,以高压严管和严厉打击的态势坚决逢车必查、违法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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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6日21时大交中队民辅警在统一行动中,查处了一起二轮摩托车酒驾行为,其中摩托车驾驶员郭某某不但驾驶无证车辆还未悬挂号牌。当日,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吕梁大道纬31路时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交警走近,男子身上还有一股酒味,男子称自己只喝了一点酒,临时送朋友回家,觉得距离很近,就报着侥幸心理驾车出来了,据民警进一步检查得知,男子从未取得驾驶证,男子还称不知道两轮摩托车需要办理号牌和考驾驶证。交警在现场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详细讲解了无牌无证以及酒后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的危害。直属四大队民警依法对郭某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行政罚款1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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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21时25分左右,袁某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至吕梁大道纬三十一路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大交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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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23时54分左右梁某某袁某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至袁家庄中学与凤山路交叉口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大交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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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1时12分渠某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至袁家庄中学巷内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大交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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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中队长任林斌说:“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于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处罚标准和汽车也是一样的,所以,请广大市民朋友切莫侥幸,珍爱生命,时刻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管什么出行方式,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我们现在是在重点时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加大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打击。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针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一直坚持不懈进行打击。呼吁广大市民、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张艺凡)


编辑: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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